又到一年“举报宣传周”。从最高检察院确定第一个“举报宣传周”以来,至今已是第11个年头。每年的这一周,我们都能看到密集的举报新闻。或是某地实行举报信免邮资了,或是某地统一举报电话了,或是某地推行密室举报了,或是某地推行密码举报了。如此等等的制度实践,均曾在媒体上红火过一阵,但回首过去即可发现,有些举措因被实践证明形式大于意义而逐渐销声匿迹,有的措施则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并得到进一步推广。

10余年“举报宣传周”活动在给公众带来了些许惊喜的同时,也锻造出公众的超然与耐心。检察机关推行的一项制度,是不是像制度设计者所宣传的那样好,需要实践来回答。对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早早就预断他将来是如何叱咤风云,功绩卓著,未免太不符合逻辑。

今年检察机关也照例推行了一些举报举措,据昨日《人民日报》报道,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6月22日起正式更新网址。高检院举报中心同时表示,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统一全国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的电话号码的确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它现在还不像“110”或“119”等特殊号码一样简单易记、深入人心。但对于从来不乏举报热情的公众来说,多两位数或少两位数并不足以构成举报的障碍。统一号码只是有利于公众辨识官方举报途径,以此区别于一些山寨版的举报窗口。这些年来,在官方举报阵地之外,民间反腐渠道日益增多。举报人使用非常举报手段来吸引舆论关注,并最终吸引职能部门介入调查的例子也时有可见。除了以统一的号码来标识出官方举报窗口的身份之外,检察机关更需践行的,还是要认真对待并公正处理每一份举报。

以公众的视角看今年的举报新举措,检察机关向公众承诺举报将“件件有回音”,较之“12309”这个举报电话或举报网站域名显得更为重要。“件件有回音”不但要求受理机关在接到举报之后有予以筛选、登记以及是否受理的回音,对于因缺乏举报内容和举报线索而无法展开调查的,也应予以明确解释,并提醒举报人补充有价值的举报线索或相关材料。而对于依法应予受理并有侦查价值的举报线索,“件件有回音”不仅要求在“已受理”或“正调查”上有回音,调查之后的处理意见也应公开。尤其对于那些经过初查未能成案的,或经过侦查之后又撤销案件的,更应及时向举报人通报结果并说明理由。

总之,“件件有回音”之外,不能“事事无着落”,而应“案案有公正”。对举报事实的依法查处,在司法程序上寻求正义的达成,是举报人不畏艰辛坚持举报所希望得到的结果。检察机关理应透过“案案有公正”将司法公信传送到举报人和公众的面前——个案的公正处理,才是最好的举报宣传。(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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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6月22日《人民日报》)

这一消息又让那些对反腐败已经有些心灰意冷的公众,燃起了新希望,网民也以罕见的一致对这一举措表达了赞成与期待。

应该说,国家从拓宽举报渠道、方便举报人的角度考虑打开反腐新局的思路是正确的,其理由就在于,中国绝大多数腐败案件线索来源于公众举报,而不是靠专门机构发现,这是中国特色的腐败发现模式,公众举报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已经成为反腐败主渠道。

然而最大的问题仍然是能不能有效地保护举报人。尽管最高检承诺“‘12309’电话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设有严格保密措施,群众可放心举报”,我们也相信这种承诺是绝对认真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举报的线索不会永远放在最高检的保险柜里,有关方面是要依据这些线索进行调查的。而只要这些线索被使用,信息就有被扩散的可能,单靠保密来保护举报人,很可能既保不了密,也保护不了举报人。

这里一个最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举报人维护的是公共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但付出代价的,却很可能仅仅是举报人自己!这是一种很大的不平衡,足以让多数公民在拿起举报电话前踌躇再三,可以断言的是,在一个完善的举报人保护制度被建立起来之前,举报对腐败的遏制力度,仍然会被打一个不小的折扣。

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法。虽然有一系列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履行举报人保护职能的机构,具有举报人保护的法定义务,并界定了举报人保护范围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但这些规定重事后惩处而轻事前保护,且过于抽象,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

保护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许多举报人被打击报复。比如原鞍山市国税局李文娟,因为举报国税局故意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两次辞退和一次劳动教养。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向中央和四川当地有关部门多次举报某县领导违法违纪问题。在他与妻子散步时,被人砍断脚筋,重创头部。

由此可见,在鼓励举报,方便举报的同时,尽快制订《举报人保护法》,已成“12309”的成败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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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将在最高检和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

报道说,电话举报增设了密码查询功能,这使得举报在方便和安全之外,被敷衍的可能性也大为降低。

显然,举报越方便安全,就越能激发公众的反腐热情。

不过,比举报之便更能促使反腐败落到实处的,是监督之利。因为当前很多地方最缺的,应该不是腐败的线索。即有案例证明,从一盒天价烟都可以扯出官员的腐败行为,只要有关方面多一些主动性,涉嫌腐败的线索可谓俯拾皆是。

还有,同样的“出国考察账单”,在有的地方能够问责掉几顶乌纱帽,有的地方却风平浪静———如果当地部门不理不睬,公众再举报都只能徒呼奈何。

最新一期《瞭望》发文:“多位专家认为,国际上廉洁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官员都由民众、舆论与媒体集体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的核心命题在于政府部门愿不愿意把监督权下放给社会。”这个权利的落实,与如何完善举报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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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举报越来越受举报者青睐,也受到官方重视

检日法日人民北青

核心提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的一番表态昨日引爆网络舆论。常智余说,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2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编辑查阅发现,这实际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最新修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亮点之一,是全国性统一规定。

本月22日至26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的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有奖举报将是宣传重点之一。

检举官员可获20万甚至更高奖励

昨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常智余在会上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放奖金。

常智余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

全国启动统一举报电话

昨日,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我省在内的部分省级检察院正式投入使用,其余省份将在年内陆续开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6月22日起正式更新网址为http://www.12309.gov.cn/。

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受理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和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电话举报、网站举报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12309”电话24小时开通,群众可选择固定电话、手机、小灵通等通信器材进行拨打。接通后,群众可按自动语音提示选择进一步操作。其中,人工接听服务只限上班时间提供,其他时间群众可选择录音举报或传真举报。若使用录音举报,举报电话将在录音结束后提供一个录音密码,凭借密码可适时再次拨打“12309”并按“4”键查询举报处理情况。

进行网络举报的,网络系统也将自动生成一个查询密码,举报人日后可凭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举报线索处理情况。

如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


开通首日12309被打爆

昨天是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及举报网站www.12309.gov.cn正式更新的第一天。由于点击人数太多,导致举报网站瘫痪,而举报电话12309也几近被打爆,截至下午5时记者发稿时,基本恢复正常。

据内部人士介绍,从上午9时起,很多人试图登录举报网站,多次尝试后网页始终显示无法进入。最高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设计举报网站的时候,设定的最大容量为同时1000人在线举报,但昨日网站点击人数远远超出了预定容量。

最高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2309举报电话开通了多线程功能,最高检举报电话可容16个人同时打进来,并配有6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听电话。据了解,截至昨天下午4点,举报电话共接到举报线索1800多条,涉及多方面。

最高检举报中心已录音、接收传真、咨询、接听了980多条。

一叶知秋

要奖励更要保护

本期主持 谢秋莲

现在的贪官,动辄就涉案千万,百万的已经算小案子了,因此,一个10%,让不少网友怦然心动,有网友打趣说,又多了一条致富路。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相信最高检出台的这条规定确实能鼓励一批犹豫不决的举报人,甚至产生反腐专业户。客观上,对我们的反腐大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不过,急切的网民大多没注意到,奖励基本是在10万、20万元以内,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批,才可能超过20万。对于现行的反腐败的成本来说,这未必算得上巨款。而且,这样一个奖励基金,涉及到的是国库的钱,检察院一家是否就能说了算,这个钱算什么性质的收入,要不要纳税还有界定不清的地方。

生活中,因批评举报而失去工作,而被“跨省追捕”,锒铛入狱甚而家破人亡,都已不是一两个个案。因此,人身安全的顾虑才是群众举报贪腐的最大阻碍。

最高检最新修订实施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除了奖励举报,也对保护举报人做了一定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保密;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依情节作出处理。但这毕竟是司法部门的一个规章,约束力明显不足,措施也明显偏简单。应该将保护举报人的具体举措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给举报人更多的心理安慰和更刚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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