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着力互动联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大格局。
(一)积极争取将环三都澳核心区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加快临海产业和
人口集聚。发挥环三都澳区域港深海阔,发展条件好,环境资源承载力强,具备大规模开发建设的优势,科学谋划区域空间布局,争取将环三都澳核心区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培育新兴临港产业基地,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提高人口与经济聚集程度,增强环三都澳核心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功能。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明确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创新管理体制,优化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加强山海协作,促进山区县与沿海县(市、区)互动联动发展。打破行政区划,消除行政壁垒,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环三都澳核心区、主体区、统筹区协调合作、联动互动、共同发展。核心区、主体区要充分发挥沿海港口资源的优势,按照产业优化布局的原则,加快培育若干临港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发展前景广阔的产业板块跨行政区延伸,辐射带动统筹区发展。统筹区要充分发挥土地、水电、劳动力、旅游等优势资源,找准发展定位,做好为核心区、主体区产业配套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山海经济融合,核心区、主体区要把扶持统筹区发展作为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市场容量和调整优化自身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加大对统筹区的对口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飞地政策”,鼓励沿海与山区、沿海与中部地区共建临港工业园区。
(三)建立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推动跨市跨省区域合作。依托闽东北经济协作区,充分利用协作区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和交通、产业、旅游、环保、警务、商贸、信息等合作平台,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协调机制,抓好协作项目落实。强化区域内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和通讯、电力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协作,加强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促进基础设施共建。依托闽浙赣皖四省十四市经济协作区,积极推进跨省区域协作,建立区域性经济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产业的延伸、聚集和拓展。全方位加强与江西等中部内陆地区及浙西南地区的合作,推进跨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深水航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市场开发和产业对接,促进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完善旅游协作体系,建立旅游资源、网络、信息、市场等共享机制。建立警务平安、防灾减灾等和谐社会协作体系,以及人才、劳务、信息、金融、市场等的生产要素协作体系,实现互利共赢、联动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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