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拒载“熊孩子”凸显对规则的渴望
2015-08-12 14:52: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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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但最关键的是,有80%以上的网友支持应拒载“熊孩子”及其监护人。事件的反转及网友一边倒的声音实则说明了公众对规则缺位的担忧和对建立良性规则的渴望。 不管什么原因,辱骂他人都是极其不应该的,特别是当儿童辱骂他人时,监护人理当及时制止并赔礼道歉。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因此,机组要求骂人者和其监护人道歉有理有据、合法合情。同时根据有关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机长享有对于航空器及其相关事务完全的、至高的、惟一的排他性处置权。乘客的非理性言行有可能伤害或影响机组人员的正常工作情绪,从而导致或增加影响飞行安全的风险因素。据此,机长拒载骂人且拒绝道歉者理由正当,有法可依。 公众倾向性的支持,从侧面说明了在目前法律不健全、社会公德缺失的现实下,多数规则在执行中被打了折扣,成为加剧道德滑坡,阻碍法治建设进程的顽症。拒载骂人儿童的机组受到处罚,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作为儿童的弱势群体受到了特殊保护,享有骂人不受罚的豁免权。纵观媒体报道,跌倒老人诬陷扶人者是撞人者,老人在公交车上辱骂不让座者,妇女或老人殴打、辱骂执法者的新闻不在少数。而这些违法者往往只受到很轻的处罚,甚至得以免于处罚,其违法成本几乎为零。虽然法律有关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规定,但并未规定弱势群体享有违法不咎的特权。遗憾的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有关部门却将其异化到放纵违法者的地步,弱势群体成了挡箭牌,“人性化执法”被扭曲为对弱势者的网开一面。 执法部门对弱势违法者的过分偏爱让公众有理由担心,一旦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所谓“弱势群体”的侵害,在维护合法权益时会受到名为公平实则极不公平的待遇。在健全的规则下,人人都是受益者,缺乏刚性的规则和过分“和稀泥”的执法,谁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必须维护法律尊严,必须不折不扣地坚持违法必究,必须让违法者付出成本,才能让公众获得法律带来的安全感。最后,有必要回到拒载事件上,骂人者有什么高尚的理由拒不道歉?既然拒不道歉就该承担可能被拒载的违法成本,惟有如此,才算真正的规则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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