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挟尸要价》“制造假新闻”的争议,已因作者大动作公布全部照片而趋于平息。但这幅作品的另一关键元素是作品名称“挟尸要价”,这是作品的组成部分之一。“挟尸要价”是一个带有情感倾向及价值判断的标签,这个标签激起舆论对当事人的义愤,尤其是在英雄见义勇为而遭不幸的背景衬托下,更突显当事人的见利忘义和冷血无情。人性被作品刺痛,正义感被激发,这是给社会带来的积极、正面价值。
而“挟尸要价”四个字,从命名之时起,就设置了议程,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这个议程,才赢得评奖机构的青睐。问题是,所谓“挟尸要价”,有两层含义:一是挟持尸体;二是坐地起价、抬价。先说“要价”,从争议双方认可的细节而言,价钱早就谈好,且分批付款。图片中也是当事人等钱到位的动作和表情,并无谈价、抬价之实。
所以,“要价”并不准确。而当事人所作所为是否在“挟持”尸体,从图片看确有当事人为了等钱到位而停止打捞的信息,但这是否构成“挟持尸体”的行为事实,就要放在当地民俗大背景下。
江汉平原是我家乡,对这样的民俗从小就耳闻目睹。丧事称为“白喜”,家属不惜一切隆重操办。由此就催生与“死”相关的洗尸、入殓、乐队、道士、花鼓队、抬棺、送殡甚至哭号等连锁产业。这些产业自发形成市场,公共服务既不可能提供,提供了也不一定为百姓所接受。而这个市场之所以能维持并延续,就在于需求与价格的自恰弹性,市场需求者根据自家财力来规划服务档次及项目,提供服务的从业者提出可高可低的服务价格,在议价时更多根据需求者的财力状况,富高穷低,当然,前提是双方接受。这是当地殡葬市场的次秩序,也是一种亚文化。
这种次秩序和亚文化却不能保障经济上的兑现,时有拖欠、赖账现象,而为了避免这类现象,又催生另一种秩序,就是与死相关的服务皆“钱货两讫”,甚至有传言将对双方活人不利。于是,在江汉平原的葬礼上,经常可见到道士停下“超度”死者的活计,以及抬棺人中途罢抬的场景,都是在提醒家属“礼要到位”的意思。更多时候,如果东家真有困难,后续动作还是会完成,只是心中不爽。这类行为亦真亦假,不能说是恶意,家属并不反感。
江汉平原多水,尸体打捞是江边、湖边居民区另一个与死有关的自发性行业。其市场规则、秩序与相应的文化与上述各行业一样,完全遵照议定价格、“钱货两讫”的原则。就“挟尸要价”新闻事件而言,也许因为“顾客”是长江大学这个官家机构,才会谈到36000元的高价,而这个价格之所以被长江大学所接受,说明没有超出其接受预期,也可能参照了类似事件的行情。打捞队在钱款没有完全到账的前提下,图片中当事人的行为,和中途停止活计的道士及抬棺人并没有区别,都有催促“钱货两讫”的意味,不一定真是在“挟持尸体”。
要说明的是,这类行业不风光、不体面,又累人又晦气,经济上也没有保障,因此,当地人不仅对“钱货两讫”的诉求及行为大多理解和包容,而且对行业人员表示尊重和感激。但这类行为如果孤立地放在媒体的台面上,再加上“挟尸要价”四个字呈现出的情感倾向和道德评判,容易引起读者误解。
《挟尸要价》的细节真实让人性被刺痛,但作品的整体并没有抵达人性的幽暗深处,没有深入到“尊重生命也包括尊重尸体”的人本价值和情怀,而这种对见利忘义批判的浓厚的主观议程设置的命名,恰恰忽略和扭曲了这种更宝贵的价值。因此,笔者以为,《挟尸要价》尽管不是一部造假作品,但很难说是成功的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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