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宗教与经济的结合,特别是传统的佛教、道教与地方旅游业的结盟,对于宗教的影响基本是负面的。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所有的处于名山大川中的佛寺道观全部“沦陷”了。地方政府采取的旅游景区门票制度,不仅将众多的中国传统宗教的信徒排斥在宗教场所之外,使宗教生活成为有钱人的特权和无信仰者的游戏。更为重要的,这从根本上危及了中国传统宗教的神圣属性,摧毁着当代中国传统宗教的社会根基。从少林寺、五台山这些顶级的宗教文化名胜,到县一级的自然风景区,以宗教场所为噱头,圈起卖钱,已经成为发展地方旅游经济的普遍模式。尤为遗憾的是,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产品,公园、景区本应该朝着降价乃至取消门票的方向发展,但近年来几乎所有的内含宗教场所的景区,都在大幅度地涨价,通过滥用和透支民众的宗教情感杀鸡取卵,攫取财富。可以说,从景区入门开始,对宗教场所的不满和抑郁就在大众的心里集聚,成为大众对宗教场所不满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门票制度的滥觞主要在政府方面,而大众对佛寺道观的不满,也有宗教界自身的一些因素。对于宗教活动本身,进行过度的商业开发,是网民批评少林寺的重要理由。至少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少林寺内的买卖活动就是由出家僧人负责的。就20多年的实践看,这种模式的负面影响较大。因为举凡涉及商品交换,必存在讨价还价、收支失误等现象,而这些事情发生在出家僧人身上,往往为信众所惊诧。近年来,一些佛寺又兴起了烧高香的服务,价格动辄成千上万,损害了焚香敬佛的神圣感。而为手机号开光等行为,也很容易被大众认为是一切向钱看。
就现代化条件下宗教的发展法则看,宗教界不是不可以从事工商业的开发,但总体来说,这种开发最好由专业的公司进行,不宜与宗教活动本身混淆不清。人间佛教的基本理念,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即以宗教的精神感化社会;而对于宗教活动,如开光、烧香、鸣钟等予以拍卖等操作,则颇有以入世的精神做出世的事业的意味,不时以商业规则损害宗教行为,虽然也是宗教与社会的结合,但方向反了,必然为社会大众所反感。宗教与商业结合,堪称火中取栗,从长远看,风险大于机遇,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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