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9月3日电 题:房地产成本公示最怕“雾里看花”
新华社记者余孝忠 胡锦武
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下,9月1日起,江西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面向社会公示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这一“新政”,让很多期许已久的人希望借此“拨云见日”:一则希望了解高房价迷雾背后的成本真相;二则渴望促使房价回到理性状态。
然而,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网目前公示的80多家楼盘的信息数据,尤其是房价成本令不少人摇头不解,大有“雾里看花”之惑:不少楼盘商品住宅平均成本与其售价相差无几,另有相当一部分楼盘数据显示在“亏本售房”。搜房网1日起对此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也显示,截至3日上午,89.5%的网民认为房地产成本数据为“假的”。
人们心存质疑,原因显而易见。一方面,关于房价水分、楼市泡沫、行业暴利的各种议论,早已让人对房价疑虑甚多。另一方面,目前公示的“利润微薄”甚至“亏本销售”的数据,与民众为房价所累的切身感受有天壤之别。
虚虚实实的房价成本究竟由哪些构成,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焦点。多数开发商将此视为商业秘密,讳莫如深,秘而不宣。江西建立并推行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其中包括公示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税费等房价成本,使购房者有了一个与开发商“信息对称”的平台。
但据了解,江西的房价公示尚处试行阶段。目前公示的数据,也均由开发商自己所报。这种自拉自唱式的公示,使其权威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有业内人士坦言“数据掺水”在所难免,甚至不排除个别地方存在开发商串通作假、达成“数据联盟”的可能。
万事开头难。公示的房价成本如何确认其真实性,又该如何实现监管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开发企业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更取决于公布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果任由经不起公众推敲的数据继续“出笼”,设计这项制度的良好初衷只会沦为一场“数字游戏”,对净化房地产市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终将无所裨益。
房地产成本公示,期待“拨云见日”,最怕“雾里看花”。江西省监察厅表示,对于拒不公示或公示的信息虚假等情况,将按《通知》明确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对此,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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