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地铁弄丢地铁币,遭遇按单程最高价补票,你是选择乖乖缴付,还是据理力争?假如身上钱物不够呢?一名男子为此与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车务一部火车站中心站副站长黄金凤僵持了足有两个小时,黄金凤最终被“逗”哭。“假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只能等条例修改以后才改。”地铁宣传处常小姐表示,买票乘车是最基本的文明素质,有特殊情况车站员工可以帮助,但质疑规定的合理性是没道理的。(7月12日《南方都市报 》)
女副站长哭了。是谁把她“逗”哭的?我觉得,不是那位不愿意按最高价补票的乘客,而是地铁部门关于补票的“滥规定”。
乘客自己不小心把地铁币弄丢,当然要为之承担责任,该补票要补票。但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要求乘客按最高价补票,未免过于霸道。以此事为例,该乘客到站后系主动补票,且出示了参观琶洲会展的门票证明自己是从琶洲站上车的,难道就不能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吗?
就事论事,我们也不能责怪被“逗”哭的女副站长过于“死板”,毕竟地铁的相关规定如此,她必须遵照执行。这条规定不仅给乘客带来了不便,还对立了地铁内部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关系,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麻烦。这其实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规定的不合理性。
不合理的规定为何却要实行呢?很明显,地铁公司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完全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的,其出发点就是维护地铁自身的利益,并未考虑到作为“上帝”的乘客的权益和想法。相关规定不能把乘客利益放在第一位,显然有悖于公共交通部门的宗旨和职责,理应予以修正。
可是,面对乘客对不合理规定的质疑,地铁相关部门却强硬地表示,“假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只能等条例修改以后才改”,“但质疑规定的合理性是没道理的”。既然你已经知道有“不完善的地方”了,为何不能及时纠正,还非要继续拖下去?自己的规定不合理,还不允许乘客质疑,这恐怕才是真正的“没道理”吧?
说到底,这还是垄断惹的祸。如果地铁不是垄断部门,他们还能这么底气十足吗?现如今,哪个垄断行业不是一副“唯我独尊”的作派呢?垄断不除,什么“公平合理”、什么“消费者权益”,都不过是笑谈。(乔志峰)
(责编:李艳)
- 2009-05-21别动不动就提火车票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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